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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0-2021学年评先表彰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8-28   浏览次数:0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结合实际,现对做好学院2020-2021学年评先表彰推荐工作相关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和名额

1.最美教师2名(专任教师、管理人员各1名);

2.师德标兵2名;

3.十佳优秀团队10个;

4.十佳管理(服务)标兵10名;

5.十佳教师标兵10名。

二、评选条件

(一)最美教师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人格高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

3.注重培养学生学习兴趣,激励学生主动学习,引导和培养学生创新性思维、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治学严谨,业务精湛。

4.能彰显教师献身教育、甘为人梯的坚定信念,扎根一线、辛勤耕耘、勇于改革、开拓创新的时代风采,爱岗敬业,乐于奉献。

5.从严律己,以身作则,注重自身学习,不断提高自身能力和业务水平,尊重学生,关爱学生。

6.具有较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方法,勇于承担学校的教研任务,教书育人成绩突出,有较高的社会声誉,敢于创新,业绩显著。

(二)师德标兵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人格高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

3.立德树人,努力培养学生树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良好的思想品德;因材施教,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严慈相济,教学相长,诲人不倦;关爱学生,师生关系融洽,学生高度认可。

4.以身作则,为人师表,言行雅正,廉洁从教,严谨治学,恪守学术规范,坚持学术诚信,坚守学术道德。

5.爱岗敬业,无私奉献,有高度的职业责任感和使命感,有博大的仁爱之心,业务素质和学术造诣较高,工作业绩突出,受到师生高度评价;锐意改革,勤于探索,不断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教育教学效果好。

(三)优秀团队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和师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各项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

2.坚持民主集中制,强化民主政治建设,规章制度完善,同事团结协作,群体素质高,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工作成绩突出。

3.努力完成学院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深入开展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活动,取得显著成绩。

(四)管理(服务)标兵和教师标兵

1.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忠诚教育事业,带头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真善美,传递正能量。

2.严格遵守《高等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人格高尚,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院规章制度,无违法违规行为。

3.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和实施素质教育工作中成绩突出,有团结协作精神。

4.在工作中开拓进取、勇于创新,刻苦钻研业务,工作任务饱满,工作积极努力,工作效率高,成效好,未发生任何责任事故。

三、评选推荐办法

(一)最美教师

从全院专任教师和管理人员中各推荐2名,其中本单位(部门)人员分别至多1名。

(二)师德标兵

从全院专任教师中推荐2名,其中教学系(院、部)推荐时,本系(院、部)人员至多1名。

(三)十佳优秀团队

各单位(部门)在党政群团管理机构、直属机构中推荐4个;在教学系(院、部)中推荐3个;在单位(部门)下设教研室、中心等中推荐3个,其中,同一单位(部门)下设机构至多推荐1个(学院组织机构设置见附件1和附件2)。结合各单位(部门)推荐情况和教学督导与质量管理中心提供的上半年职能绩效目标落实情况督查结果综合排序评选。

(四)十佳管理(服务)标兵
在全院党政群团管理机构、直属机构的全体教职工以及各系(院、部)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团总支书记、办公室主任、秘书、辅导员及其他管理人员中推荐10名,其中,推荐中层干部至多6名,辅导员至少1名,同一单位(部门)人员至多2名。

(五)十佳教师标兵

各教学系(院、部)推荐。按本系(院、部)专任教师的8%(进位取整)推荐候选人。请各教学系(院、部)通知十佳教师标兵推荐人选按照《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十佳教师标兵”联评工作的通知》做好个人年度教书育人情况展示准备(见附件3)。

四、评选推荐程序

(一)各单位(部门)推荐。各单位(部门)要根据公平、公开、公正、择优的原则,在充分酝酿、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集体研究确定推荐名单。各党总支、各单位(部门)要对本单位(部门)推荐人选的思想政治表现和师德师风进行把关,推荐人选须年度考核合格以上,无师德失范行为。

(二)学院集体讨论决定。根据各单位(部门)推荐、联评情况,院长办公会研究决定表彰结果并公示。

五、注意事项

(一)各类表彰均为差额推荐,请各单位(部门)在评选推荐中紧密结合年度工作特别是重要工作业绩,综合德、能、勤、绩、廉全面情况进行推荐,确保把真正表现突出的集体和个人推荐上来。

(二)请各单位严格按通知要求的范围、数额、比例进行推荐,不符合评选推荐要求的,按无效推荐处理。推荐过程中,要做到公平公正,严禁私下拉票等行为,一经发现取消评选和被评资格。注意:最美教师、师德标兵、十佳管理(服务)标兵和十佳教师标兵推荐人选不能重复。

(三)各单位(部门)请务于8月31日(星期二)12:00前将推荐表(见附件4)书面报人事处310室甘秀娜老师处,同时将“十佳教师标兵”推荐人选简要事迹材料(100~150字)和一寸蓝底照片发送至rsc280@126.com。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


附件:1.学院党政群团管理机构和教辅、专职科研机构设置一览表.doc

              2.学院教学系(院、部)设置一览表.doc

              3.关于开展2020-2021学年“十佳教师标兵”联评工作的通知.doc

      4.学院2020-2021学年评先表彰推荐表.doc


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     

2021年8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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