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10-09 浏览次数:0次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省管优秀专家队伍建设的意见》(冀发〔2006〕11号)和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认真做好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冀组明字〔2018〕61号)精神,现就做好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申报推荐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名额
申报推荐名额不作统一规定。根据省管优秀专家的层次定位,认真审核把关,不降格以求,并对人选的业绩贡献进行综合衡量,优中荐优,确保申报推荐人选的质量。
二、申报推荐条件
申报推荐的具体标准和基本条件见《省管优秀专家推荐人选应具备的基本条件》(附件1)。
三、推荐组织程序
学院对申报对象的资格和条件进行认真审核,将人选情况进行内部公示,研究同意后上报。两名以上“两院”院士和五名以上省管优秀专家可直接向省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名推荐一名人选,并填写《“两院”院士、省管优秀专家联名推荐人选情况表》(附件2)。
四、规范填报材料
1、申报推荐表。申报人要按填写说明逐项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表》(附件3,单独装订,一式三份, 附电子版),并对真实性负责。同时,填写申报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附件4,附电子版)。
2、本人表现和业绩情况。内容包括本人的政治表现、重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等情况,材料要实事求是、简明扼要、突出重点,不超过800字,附电子版。
3、附件材料。单独装订,一式三份,每份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学历、学位、职称等证书复印件;(3)申报表中列举的个人获奖、荣誉称号的证明材料复印件;(4)申报表中列举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版权页复印件,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论文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5)申报表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6)申报表中所列其它有关重要工作业绩和实际贡献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请申报人于2018年10月15日(星期一)前将申报推荐表交组织人事部310室,其他附件材料待研究确定后,于10月25日(星期四)按要求上报。
联系人:魏会贤,联系电话:88621175。
附件2: “两院”院士、省管优秀专家联名推荐人选情况表.docx
附件3: 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表.doc
附件4: 申报第八批省管优秀专家人选基本情况一览表.docx
组织人事部
2018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