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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我院“第三批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20   浏览次数:0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根据《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实施办法》(冀组字〔2017〕31号)规定,现就做好我院“第三批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人选条件

申报者应为我院正式职工,具有中国国籍,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学风正派,品德优良,富有创新求实的科学精神;

2.自然科学、工程技术、哲学社会科学领域申报者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文化艺术领域申报者应具有突出专业水准,35周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在自然科学、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重点领域崭露头角,主持或参与完成了至少2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并获得省部级及以上科学技术奖励或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在同层次人员中有较为突出的业绩贡献;

4.具有广阔的学术视野和创新思维,有很好的学术、技术、艺术发展潜力,重点支持能够开展原创性研究的优秀青年人才,重点支持在企业从事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创新的青年人才。

二、申报推荐办法

1. 个人申报,有意申报者请于12月1日(星期五)前填报所需材料(电子版发至zzrsb280@126.com),将其交至办公楼310室学院组织人事部报名,联系人:甘秀娜,联系电话:0311-88621280。

2. 学院选拔研究并上报省委组织部人才工作处。

四、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附件材料、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三类。报送材料时,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和电子文档各1份。申报书、附件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合并装订。

申报书分为《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类申报书》(附件1)、《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类、文化艺术类申报书》(附件2)两种,可登录河北人才网(www.hbrc.cn)下载。

附件材料包括:(1)附件材料目录;(2)综合考察报告,组织人事部负责提供;(3)身份证、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等证书复印件;(4)1-3篇重要创新性论文的全文及其刊载杂志封面、目录复印件,申报书中列举的其他代表性著作封面、目录和论文首页复印件;(5)申报书中列举的SCI、EI、SSCI、CSSCI收录以及论文他引情况的证明(须经有关检索机构盖章);(6)申报书中列举的专利、科研项目及获奖情况的证明复印件;(7)省部级以上荣誉称号,在国际国内学术组织兼职,在国际国内学术会议作报告的证书、邀请函等证明材料复印件。(8)其他证明自己业绩成就的证明材料。

申报人选信息汇总表由申报人填写,组织人事部负责审核把关并分类汇总。

申报人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对材料真实性负责。对于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取消申报资格。

附件1: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自然科学领域推荐申报书

附件2:河北省青年拔尖人才支持计划哲学社会科学和文化艺术领域推荐申报书

附件3:河北省第三批青年拔尖人才申报对象简要信息汇总一览表

 

组织人事部

2017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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