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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荐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1-07   浏览次数:0

各党总支:

根据中共河北省委组织部、宣传部、高校工委《关于评选表彰全省高等学校党的建设工作先进集体、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冀高校工委〔2017〕4号,以下简称《通知》)文件精神,结合学院实际,将我院推荐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推荐类别、数额

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各推荐1个。

二、推荐条件

1、先进基层党组织评选条件

主动向党中央看齐,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从严治党责任,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和党员教育管理制度,有效实现高校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解放思想、抢抓机遇、奋发作为,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坚持围绕学校中心工作、服务大局,团结带领师生员工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等方面担当实干、创先争优,成绩突出;近几年曾受到学院党委表彰。

2、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自觉遵守党章,严格遵守党的各项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认真履行党员义务,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带头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委的决策部署,在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成绩显著,事迹突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密切联系群众,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充分发挥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较强的典型示范作用;近几年来曾被评选为院级优秀共产党员。

三、推荐原则及程序

1、推荐原则

评选推荐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采取优中选优(附件2为学院近三年表彰学习型红旗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情况,供推荐参考)的方法进行差额推荐,请各党总支在评选推荐中紧密结合近三年来工作特别是重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推荐,确保推荐出真正表现突出的基层党组织与共产党员。

2、推荐程序

各党总支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各2个,其中本总支至多各推荐1个,学院根据推荐情况组织联评并研究确定推荐对象。经公示无异议后,上报高校工委。

四、注意事项

1、各党总支必须严格按本通知要求的范围、数额进行推荐,不得超出各类先进评选推荐范围,否则作无效推荐处理。

2、各党总支评选推荐名单请务于10月9日(星期四)11:30之前将推荐表(式样见附件3)书面报组织人事部(310室)。逾期未报的视为放弃。

 附件1:学院近三年表彰学习型红旗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一览表

附件2:全省高校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推荐表

 

    中共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7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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