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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 “四风”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22   浏览次数:0

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为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根据省纪委办公厅《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冀纪办字〔20175号)和中共河北省纪委驻省教育厅纪检组《关于认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冀驻教纪发〔20172号)要求,现就做好自查自纠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省第九次党代会、省委九届二次全会和省纪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以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开展自查自纠,紧盯老问题,关注新动向,坚决防止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反弹回潮,推动作风建设各项制度和措施全面落实,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二、自查自纠重点

主要针对2015年以来的相关问题进行查纠:

1.违规公款吃喝和大吃大喝。在私人会所、农家乐等隐蔽场所吃喝;从豪华饭店、内部食堂转到企业办的高档小区一桌餐、一桌席;不吃公款吃老板;接受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将个人吃喝费用违规报销;在机关食堂违规吃喝、购买烟酒和高档食材等。

2.违规使用办公用房。未批先建办公用房;超标准占用办公用房;以会议室等名义另设房间办公、休息;违反规定租用场所等。

3.违规公务接待。超标准安排住宿、就餐,提供香烟和高档酒,超规定人数配餐;巧立名目列支接待费;将费用转嫁关联单位或个人等。

4.违规配备使用公车。公车私用;私车公养;既领补贴又坐公车;擅用封存公车;长期借(占)用下属单位、企业、个人车辆等。

5.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不按规定报告或不如实报告;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借机敛财;超标准操办;公款支付操办费用或个人礼金等。

6.收送礼品礼金。收送明显超出正常礼尚往来的礼品、礼金、消费卡;公款购买购物卡;收送电子红包等。

7.违规发放津贴补贴。继续发放明令取消的津贴补贴;自设项目发放;超过规定标准、范围发放;借重大活动筹备或节日之机变相普遍发放现金、有价证券或与活动无关的实物等。

8.公款旅游。借公务之机旅游;以公务差旅为名变相旅游;接受企业、个人安排的旅游活动;以考察等名义变相公款出国(境)旅游;擅自改变出国任务、路线和日程等。

9.文山会海。超规格、超范围、超标准组织会议,未按规定审批召开会议;会议决定事项没有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时限要求,不督办、不检查、不落实;执行发文规格篇幅有关规定不严,不履行审核程序,发文过多过滥,重复发文等。

10.领导干部作风不实和违规参加活动。深入联系点、下基层、调研超规格安排陪同人员和车辆;不深入实际,沉不下去,有调研无成果;接访唱空城计”“找人代替;未经批准擅自出席各类剪彩、奠基活动和庆祝会、纪念会、表彰会、博览会、研讨会及各类论坛等。

11.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方式对待党中央决策部署。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没有针对性具体措施;筹划安排部署不接地气,与基层脱节,难以落实;执行中央决策部署照本宣科、生搬硬套,部门之间各自为战,沟通协调不力;贯彻中央精神只喊标语口号、落实中央决策部署变形走样;一项工作刚开始就急于包装粉饰,弄虚作假、虚报浮夸、制造典型等。

三、工作要求

1.思想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部门)要高度重视自查自纠工作,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严密组织实施,有部署、有落实、有检查、有总结。

2.认真自查自纠,抓好整改落实。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部门)要结合日常检查、群众反映、专项清理发现的问题针对自查自纠重点内容,主动查纠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方面存在的问题,分析原因,制定措施,认真整改。对问题轻微的,要抓早抓小,及时处理;问题严重的,要及时报告学院党委、纪委严肃查处。

3.对照查纠重点,及时反馈情况。各党总支、院属各单位(部门)要对自查自纠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照有关规定和自查自纠重点内容逐条自查贯彻执行情况,并填报《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见附件)经单位(部门)党政主要负责人和分管(联系)院领导签字并加盖公章后,于526日(星期五)前报送至院纪检监察审计处(办公楼201室)。

省纪委将组建纠四风机动队,开展随机式暗访、驻点式检查、点穴式抽查。学院纪委将成立检查组进行抽查检查,对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和四风问题,将认真核查、严肃处理。

 

附件.docx《石家庄铁路职业技术学院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自查自纠情况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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