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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1-28   浏览次数:0

各单位:

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和《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2017年度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项目开始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和范围

自然科学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和指导项目等三类;人文社会科学分为重点项目、青年基金项目、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和指导项目等四类

(一)重点项目:自然科学重点项目支持服务于我省产业转型升级、承接京津产业转移的高新技术研发项目,优先支持联合科研院所、行业企业等各类创新力量进行协同创新的关键技术研究;优先支持预期成果具有良好应用转化前景的应用技术类项目。人文社会科学重点支持紧紧围绕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围绕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实施“京津冀协同发展”战略和高等教育综合改革提出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论断开展的重大策略研究;对学术发展、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具有重要推动作用的基础性、前瞻性研究;为党和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咨询服务的应用对策研究等。自然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必须具有博士学位或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人文社会科学领域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二)青年基金项目:主要支持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科技发展趋势的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研究思路明确,学术思想或技术路线具有创新性和可行性,有利于培育、发展各高校的科研优势和特色,有利于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项目申报人应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或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三)教育科学规划项目:主要支持以全省教育改革发展中遇到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注重推动传统学科、新兴学科和交叉学科研究,推进学科体系、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的创新,准确把握时代特征,增强科学预见性,着力推出代表我省水平的教育科学研究成果。项目申报人应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教育科学规划项目学科类别应为教育学,其他学科不得申报此项目。

二、申报要求

(一)此次申报实行限项申报,学院将组织相关专家对提交院内的申报材料进行评议,择优上报。故院内截止的上报时间为2016年12月5日16时,请各位项目申请人务必在此时间之前将两份纸质申请书交到院科工中心(办公楼320室)用于院内的评审,并提交需公示内容的电子版(公示内容包括项目类别、项目名称、负责人、课题组成员、申请经费、预期成果、计划完成时间),截止时间后提交的不予受理。

(二)项目申报条件按照《河北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河北省高等学校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三)申请经费。自然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5万元,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3万元;人文社会科学:重点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1万元,教育科学规划项目、青年基金项目申请经费一般不超过0.6万元。

(四)本批次项目申请人只能申报其中一类;对已经获得支持且研究内容重复的项目和承担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尚未结题的项目申请人不得参加本次申报。

 

 

                                                            科工中心

                                                         2016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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