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强化24小时值班带班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1 浏览次数:0次
院属各单位、各部门:
目前,正值毕业生陆续返校和离校,根据学院安全管理形势需要,为切实保护学院广大师生安全,保障正常教学和生活秩序,现就加强值班和带班人员工作纪律通知如下:
1、即日起至本学期末,值(带)班人员不得在值班期间漏岗、空岗,值班长和各系值班人员要做到24小时通讯畅通,夜间住校,并做好巡查和登记工作;
2、值(带)班人员如需请假须提前1天向带班院领导请假,自行安排好替班人员并报党政办公室备案;
3、总值班人员因漏岗、空岗、无故不到岗等原因造成不良影响和事故的,要依照规定进行通报并追究其责任。
各单位(部门)党政负责人同时是本单位(部门)值班第一责任人,请务必做好通知提醒工作,特此通知。
党政办公室
2016年5月30日